找准定位 发挥优势 突出特色 着力创新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5-01-15
党的十七大把群众工作放到“四位一体”总体部署中规划,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妇联组织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妇联组织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南宁市妇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找准定位,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找准工作定位,抓住密切关系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实施参与;发挥优势,充分发挥好妇联组织网络优势,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参与范围和参与层面;突出特色,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给社会的部分职能,在服务妇女、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切实推动了南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在组织网络的拓展中参与社会管理,当好妇女组织建设的“带头人”
构建妇联工作社会化格局,组织建设是基础和保证。南宁市妇联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坚持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扎实推进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
(一)着力开展“两新”组织妇联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制定下发了《南宁市妇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妇联组织组建工作的意见》,探索组织创建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新”组织妇联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坚持“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妇联组织;哪里有妇女,哪里就要建立妇联组织”的工作思路,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妇建带促结合、优势互补、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以通过活动服务妇女成长、丰富企业社团文化、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加强妇建工作的突破口,采取“建、联、挂、靠”等不同管理方式和创建方式,推动健全妇联组织。同时,解放思想,创新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费支持方式,在个体工商户中,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建立联合妇代会;在农贸市场、专业市场中联合多个商家建立妇委会;经开区探索“党工委补贴一点,企业支持一点”的方式落实“两新”妇联组织的活动经费和“两新”妇联组织负责人的生活补贴,极力提高妇联组织组建率。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两新”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1088个,实现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100%建立妇联组织,此项工作获得了市级组织工作创新成果展示优秀奖。
(二)着力开展新一轮“妇女之家”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妇联工作阵地建设。立足“打造坚强之家、固本之家、温暖之家”,按照“五有”标准,实施“强组织、创载体、普惠民”工程,全面开展新一轮“妇女之家”统一建设活动,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服务能力。召开南宁市新一轮“妇女之家”建设工作现场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把开展新一轮“妇女之家”结对共建工作与南宁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妇女之家”活动。据统计,全市已有 156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和基层各“妇女之家”结成共建对子,帮助建立腰鼓队、舞狮队等文艺队伍267支,捐赠物品价值46万元。此外,开展“中国妇女报”进村(社区)活动,发动女企业家献爱心出资14万元订报,全市1731个“妇女之家”均得到了捐赠。目前,全市1731个村(社区)均成立了“妇女之家”,创建率达100%。
二、在搭建妇女发展平台过程中参与社会管理,当好妇女创业就业的“引路人”
近年来,市妇联以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民创新、全民创业”为契机,将妇女创业就业放到妇女发展工作的首要位置,鲜明地提出“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推动创业,以创优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发展为抓手,力争当好妇女创业就业的“引路人”。
(一)以强化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帮助妇女提高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妇女科技培训学校、创业培训基地、家政服务公司、妇女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等培训阵地的作用,加大农村妇女和城镇妇女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农产品加工、种养殖技术、服装加工、手工艺品加工、家政服务等众多领域。2010年,组织全市333所农村妇女培训学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等培训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444期,培训妇女29453人,培训后有27382位妇女成功创业就业。
(二)以实施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拉动创业就业,为妇女拓宽创业渠道。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有关金融机构紧密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搭建妇女创业服务平台。2011年一季度,全市共有1645名农村妇女获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8128.5万元,发展种养、加工、服务、商业等短平快项目1269个,充分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就业的功能。
(三)以开展“女性创业之旅”带动创业就业,积极探索妇女欢迎、社会认可、具有妇联特色的活动载体。以女企业家为主要对象,开展以“弘扬创新精神 倡导自主创业”为主题的“女性创业之旅”系列活动,活动期间每月一个创业主题,通过参观成功女企业家的企业、召开女性创业研讨会、创新创业主旨报告会、创业高峰论坛,学习交流成功女企业家的先进理念和创业经验,提高女性创业的能力、水平以及掌控市场的竞争力;通过女性专场招聘会、考察投资项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带动更多的城乡妇女就业,助推创业女性做优做强。
三、在维权职能的履行中参与社会管理,当好妇女儿童维权的“娘家人”
树立“大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反映妇女诉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职能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稳人心、暖人心、得人心、聚人心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创新载体,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2007年开始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是南宁市妇联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一张名片,已纳入南宁市“发展环境建设年”工作大局,纳入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纳入全市机关绩效考评指标,纳入全市妇联系统目标责任管理,强化了有关部门的主体意识,延伸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手臂,实现了妇女儿童维权前置,保障了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实事化。一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制定《南宁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管理办法》,建立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等维权岗职责,健全“六个一”机制,即:建立健全一个组织机构、一套工作制度(公开承诺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定期汇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一名专业咨询工作人员、一个维权热线电话、一个维权信箱和一张维权联系卡,不断推进维权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效化。在创岗单位中先后开展百场“以案说法”法律知识讲座和百场“我参与、我懂法、我平安”法律知识竞答“双百”活动、维权岗与社区、村屯结对帮扶活动、“百区(社区)千村万户学法”妇女法制宣传行动、“进社区、进村屯,送法律、送服务”“两进两送”活动和“服务妇女惠民生,岗位维权展风采”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维权岗切实为妇女儿童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实施“三结合”,推动创岗活动贴近岗位、服务妇女需求。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推行优先原则,突出服务妇女儿童措施人性化、个性化;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家庭氛围;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给妇女群众提供纠纷调解、心理调适、亲子教育等服务。为了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2010年,市妇联和市中级法院共同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创岗活动。目前,全市共有54个“妇女儿童维权岗”,维权岗的触角延伸至公、检、法、司、劳动、教育、工商、广电税务等行业和部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扩大了社会化维权网络。2010年,全市维权岗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共立案9200件,结案8501件,执行8075件,减免费用87万多元,接访16500件。自治区妇联、高级法院对“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共同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桂高法会【2011】1号),在全区法院系统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关注热点难点,推动解决“出嫁女”问题。“出嫁女”问题是南宁市妇女维权工作中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把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职责,采取措施,努力维护“出嫁女”合法权益。一是大力宣传,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妇联组织以“三八”维权周、“三下乡”活动和“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县区、乡镇、街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正面典型案例的报道,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注意向村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消除对“出嫁女”的歧视和排斥,促使村干部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出嫁女”合法权益。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反映“出嫁女”合理诉求。深入“出嫁女”问题较为突出的江南区、兴宁区、良庆区、西乡塘区、高新区、经开区进行调研,与有关部门及部分“出嫁女”进行座谈,倾听“出嫁女”呼声,全面摸清重点行政村的“出嫁女”问题、成因及现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建言献策。参与制定《南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南宁市解决“出嫁女”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维护“出嫁女”合法权益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书面建议形式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依法受理“出嫁女”案件意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出嫁女”问题。三是总结先进经验,推动解决“出嫁女”问题。认真总结经开区和广东省解决“出嫁女”问题的工作经验,深入解决“出嫁女”问题试点城区兴宁区介绍分类处理和“三步走”解决办法,指导试点城区妥善解决“出嫁女”问题。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南宁市“出嫁女”问题80%已得到解决。同时,指导经开区为问题得到解决的“出嫁女”提供妇女发展培训服务,鼓励引导“出嫁女”利用自谋职业补助金、小额信贷筹措资金,开展种植、养殖,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实现“出嫁女”“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
(三)拓宽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把解决妇女群众信访问题和维权需求放到维护首府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去统筹考虑,共同推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全市妇联系统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维稳工作值班制度,在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全市妇联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保持上下信息畅通,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律师执守热线电话、发送法律建议函等制度,不断丰富信访工作手段,促进信访事项有效解决。二是构建网络,延伸信访维稳工作手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信访网络,及时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和矛盾。组建南宁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团、心理咨询服务团、健康礼仪专家讲师团,多方面多形式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妇女理性表达诉求。成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为流动妇女搭建婚姻调适、心理疏导、权益保护、创业政策咨询的服务平台。三是创新载体,畅通妇女群众信访渠道。开展公开大接访暨与民沟通日活动,每季度由会领导率全会各部室人员接待群众来访,想方设法解决妇女群众合理请诉求。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反映问题,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活动,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2010年,全市妇联系统接到来信、来电、来访1078件,对98%的信访案件都作了及时处理。
当前,广大妇女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她们的发展、维权和参与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元,我们坚持以“结合妇女群众需求、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重视源头参与”三方面为着力点,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时期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履行妇联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责,切实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