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妇女联合会欢迎您!
您的位置:www.48-365365.com > 政务信息

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09:22
 

横县、宾阳县、隆安县妇联,县财政局

    经研究,现将《2018年南宁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南宁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项目管理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5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南宁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管理方案。

一、项目管理机构

为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有效开展,由市妇联牵头,成立2018 年南宁市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妇联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市妇联分管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和宾阳县、隆安县、横县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分管领导苏黔玲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妇儿工委办负责人刘洪娥、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员葛湘、横县妇联主席蒙娟宾阳县妇联主席陈振宁、隆安县妇联主席余金凤组成。

 各县要成立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工作组,落实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配套资金,发挥项目管理职能,做好项目涉及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工作。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资金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规范项目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二、项目各部门职责

1.市妇联负责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监督,按照建设标准,对各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选点、建设、设备配套等全过程实施监督指导。

2.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下达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加强对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3.项目所在县妇联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具体事宜。

三、项目进度

按照南府办函〔2018〕51 号要求进行。

四、项目信息管理

各县自 2018 年 3 月起,于每月 26 日前将本县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原因分析及下一步计划报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求保证项目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市妇联于次月3日前将当前项目进展情况、12 月 30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

市妇联组织项目办公室成员不定期到各县进行检查和督查。检查内容:各县区的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文件、拨款单据、建设进度、设备质量等。

县妇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建设进度和质量抽查。

六、行政问责

(一)问责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未成立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2.工作措施不力,未按要求及进度完成建设项目工作任务;

3.未按时上报每月进度情况;

4.未按时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5.建设情况及标准要求不符合考评考核标准的。

(二)问责方式

1.约谈;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不及时纠正错误,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问责的,从重问责;

5.被问责部门(单位)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可以从轻问责。

 

附件:

1.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标准

2.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设备配置清单

3.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管理

 

 

 

 

附件1

 

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标准

 

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活动用房使用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可整合资源建设,包含未竣工缺资金的在建项目),配套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

功能分区:报名咨询接待区域、多功能室(承接会议、讲座、沙龙、培训等)、舞蹈(瑜伽)教室、实践培训教室、书画教室、文化教室、表演教室等。

 

 

 

 

 

 

 

 

 

 

 

 

 


附件2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设备配置清单

场所名称

功能

数量(间)

面积(

配套设施

备注

报名咨询接待

区域

用于接待报名咨询;展示招生简章、学员成绩等信息;为学员及接送孩子的家长提供休息的场所。

1间

30-60

电脑、LOGO墙、宣传展板、电视、休息椅。

 

多功能室

承接各类会议、讲座、沙龙、培训等

1间

100-200

灯光、音响、投影或LED屏幕、桌椅。

 

舞蹈(瑜伽)教室

开展舞蹈或者瑜伽教学。

1间以上

70-100

木地板或防滑地胶、高低把杆(适应成人及儿童)、全身镜、练功垫、音响设备、储物柜。

 

实践培训教室

用于开展科学实验、木工、陶泥等实践培训课程。

1间

50-100

配备木工桌椅、拉胚机、烤箱等。

 

书画教室

用于书画类课程培训。

2间以上

25-40

多媒体讲台、书画桌、素描画架,墙面贴瓷砖,设置作品展示墙(亚克力插框或软木板)。

有条件的可在教室内安装洗手台。

文化教室

用于文化类课程培训。

2间以上

25-40

多媒体讲台、课桌椅、书报架,墙面设置学习园地(软木板或磁性白板)。

 

表演教室

用于声乐、器乐、语言表演类课程培训。

2间以上

25-40

多媒体讲台、钢琴、音响(带话筒)、小舞台、全身镜,墙面装饰吸音材料。

可根据实际配置电子琴、古筝等乐器。

说明:功能室的间数和面积由各县根据现有的资源和实际情况来设置;各功能室配套设施要根据功能室的面积大小配套足够的教学设施。

 

 

 

 

 


附件3

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管理

一、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县妇联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具体事宜,建立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日常管理,制订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新建成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具备运行条件,切实提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服务水平、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二、做好台账的收集管理工作

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完工后,以县妇联为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材料包括: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文件,拨款单据,照片资料并附照片说明(建设前后对比照、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标志牌、制度上墙、室内布置情况全景、室外布置全景等)等。

三、经费管理

市县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下达项目建设经费,并做好项目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县妇联做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正常运转和维护费用计划,由各县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经费予以保障
    四、加强对县级妇女儿童工作的督促、检查
    市妇联组织项目办公室成员将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五、制作悬挂儿童家园标志牌和各项工作制度牌匾

各县自行制作“XX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标识牌、各项工作制度牌匾,并在显著位置悬挂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