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公布南宁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八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南宁政务信息网内的南宁市妇女联合会门户网(http://www.m3moli.com)全文公开。
南宁市妇联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市妇联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强化载体建设,使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取得了新的突破,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新提升,现将南宁市妇联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李伟主席任组长、其他副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谭靖副主席,市妇联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有关政务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对涉及相关的工作经费按要求列为专项经费开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7年,市妇联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如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南宁市妇联新闻发布制度、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南宁市妇联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等制度,统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切实保障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妇联及时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南宁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妇联政务信息,全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一是及时更新市级政务公开平台和妇联门户网站的信息,二是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放置于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档案馆和南宁市图书馆,方便市民查询。此外,市妇联积极与市城乡数字化办对接,确保网站平台的安全平稳运行,保证公开渠道的畅通。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市妇联无涉及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而产生的政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市妇联制定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对涉及市妇联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并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修正。2017年,市妇联未发现及收到群众反映的涉及市妇联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69条(其中财政预决算等10条,政协提案7条,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51条,工作报告1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妇联按照相关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全年送交主动公开信息69条。
(四)政务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市妇联做好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工作,对机关形成的文件、政务动态信息等相关符合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在经过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到门户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已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南宁市妇联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南宁市妇联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市妇联按要求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接待场所,场所有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资料文件,对外公开接待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接待处理、首问负责依申请公开事宜,场所有接待桌椅、饮用水等设施,便于公众对市妇联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进行查询和提出申请。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南宁市妇联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
六、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南宁市妇联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市妇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全会仅有一人兼职维护政务公开,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按制度及时落实相关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规范。为进一步做好市妇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下一步,我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和要求,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按质、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到单位政务工作的透明和公正,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持续开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7年,南宁市妇联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妇女联合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2号,邮编:530021,电话:0771-5503323)。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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