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4-11-28
2012年4月11日,南宁市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五次全国、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十年来全市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会上表彰了南宁市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吕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陈尧做工作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孟金芳主持会议。市妇儿工委全体委员,各县(区)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各开发区有关领导,南宁市实施两个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等80多人参加会议。
吕洁副市长在讲话中强调,妇女儿童事业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的一件大事,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实施“两纲”的许多重点难点工作,如孕产妇救助、地中海贫血筛查、百万农民素质提高培训、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解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等工作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吕洁副市长同时强调,我市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追赶跨越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立足当前、影响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更是推动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新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提升妇女全面参与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城市流动妇女儿童问题,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吕洁副市长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力度,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各种舆论阵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
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陈尧作了工作报告。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宾阳县在大会上发言,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实施两纲(两个规划)、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成绩经验。
(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