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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成绩斐然

发布日期:2006-07-26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关系着民族的素质和“中国梦”的实现。南宁市妇联以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为重点,以依法开展维权工作为主线,联合南宁市中级法院创新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以关爱女性、保护教育下一代为己任,立足审判职能,创新维权思路,构筑维权平台,把妇联单一维权改变为社会化维权、被动维权改变为主动维权、事后维权改变为前置维权,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一、创建管理规范化
  在妇联、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南宁市两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得到有组织、有计划、规范化地发展。成立了以南宁市中级法院周腾院长、南宁市妇联陈尧主席为组长的全市法院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日常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导、组织、协调创建工作。中级法院和辖区12个县区法院在立案、民事、刑事、执行和人民法庭等各个审判职能部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了涵盖立案、诉讼到执行,从城市到乡村的立体维权网络,现有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15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34个,是广西设立维权岗最多的法院。
  各法院建立了一支长期稳定、熟悉业务、热心服务的妇女儿童维权审判执行队伍,依法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通维权热线,设立维权信箱,发放维权联系卡,联系着千家万户,耐心细致地解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并出台了《南宁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的规章制度,保障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高效的运行;按照要求制作完整的工作台帐,做到来电来访有登记,处理有结果,工作有记录,统计有分类,档案管理有规范;各个维权岗与基层的妇联组织、“妇女之家”、学校等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专设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法律法规和案例,普及妇女儿童维权知识。
  二、联动司法多元化
  南宁市法院把妇儿维权工作与能动司法、联动司法紧密结合起来,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协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南宁市中级法院与南宁市妇联共同召开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动妇儿维权工作的开展;联合市教育局深入开展“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程”为主题的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共青团南宁市委联合聘任合适成年人和心理辅导员,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志愿服务;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立了交通巡回法庭,对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妇女儿童进行快捷高效的维权服务;与市仲裁委构建“裁审衔接”平台,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劳动权益。
  三、维权方式多样化
  南宁市法院积极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生力军的作用,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审判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周到的法律服务。
  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及时办理司法救助。2011年以来,立案20356件,减免缓交诉讼费 231万元,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265名(次);全市法院共成立13个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引入“心理干预”和“庭前社会调查”等独具特色的审理机制,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少管所、女子监狱、社区、街道开展回访帮教、心理辅导与矫正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心理阴影,走向新生;青秀区法院专门设立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立案窗口、调解室、保险理赔点、法律援助点等设施,为妇女儿童提供“一条龙”服务;江南区法院建立少年审判“阳光家园”,实行圆桌审判模式,寓教于审,将心理矫治工作引入审判程序,并开通妇女儿童维权微博,提供法律咨询、释法析理、心理辅导等服务,打造更多的维权通道;武鸣县法院设立“华侨侨眷权益维权岗”,对涉侨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进行专门审理。
  由于两级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突出,经南宁市妇联推荐,南宁市中级法院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江南区法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青秀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兴宁区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西乡塘区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同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得到了各级妇联组织的充分肯定。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亲临青秀区法院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展调研;全国妇联国际部部长邹晓巧到江南区法院考察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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