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妇联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4-11-28
市妇联机关内设6个部(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组织并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综合性文稿及重要文件;承办文电、秘书、督查、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统计、打印等工作;承担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编印妇运史、大事记、年鉴、《妇联信息》;负责接待和会务工作;组织实施机关效能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机关财务、房产、物资设备等管理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
负责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考核、任免、职称、工资、培训、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协助管理县(区)妇联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的工作;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以下各类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组织妇联系统的评先活动;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及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与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妇女组织、妇女人士及海外女侨胞的联谊工作;承办机关党务的日常工作。
(三)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负责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发行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
(四)妇女发展部
动员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关注城镇妇女就业状况,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西部开发、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发展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实施“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承办妇女参与发展项目的规划、实施及日常工作。
(五)权益部
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监督职能,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社会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市普法、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市妇联参与市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政策的拟订与修改;指导和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六)儿童工作部
参与拟订和宣传有关保护儿童的法规、条例;开展女童工作,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童发展;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并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日常工作。
(七)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市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