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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撑起和谐社会“半边天”

发布日期:2014-11-28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前身的城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于2001年被授予南宁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永新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于2003年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005年,两院合并成立的西乡塘区法院在原有优势上继续发扬作风,以创新求实的精神继续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并取得骄人的成绩。2007年该院推行南宁市首家妇女儿童维权岗试点工作,荣获广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8年,被评为南宁市文明机关,荣获南宁市“三八红旗集体”;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于2009年被授予南宁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市妇联的指导下,该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从全局工作出发,以女法官为主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高质量,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2007年以来,以女法官为主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539件,执结169件,标的577.43万元;开展未成年犯帮教回访40人次;接待来访及上访当事人14189人次,解答维权热线咨询2158件次。这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为该院成立巾帼文明岗奠定了深厚的经验基础,许多经验和做法形成了长效机制。
  一、“党建带妇建”,打开妇女组织工作新局面。
  院党组重视发挥女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建带妇建”,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团结动员广大女干警紧密围绕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第一,加强领导,为妇女工作提供保障。法院现有女法官和工作人员85人,占全院62.5 %,其中女法官占全院法官 41.6 %。组成了以蓝树源院长为组长,于健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领导为小组成员的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并在民一庭成立巾帼维权岗审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在刑庭设立女子合议庭,专门处理未成年犯审判回访帮教;在立案庭安排女法官接待上访当事人和担任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义务咨询员,有力地推进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
  第二,突出重点,多渠道发挥女党员在审判中的作用。全院女党员占全部工作人员的80%,在抓党建工作中,多渠道发挥女党员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办案能手和积极分子,为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是开设讲台。依托开展创立学习型法院、“巾帼文明岗”、“远程视频课堂”等阵地,给妇女党员干部提供更多学习、交流机会,有效发挥女党员的智慧。二是搭建平台。在女党员队伍中及时发掘优秀人才进入庭领导班子,如民一庭副庭长梁娴,不但担任庭领导职务,而且一年办理超过500件案件,成为南宁市法院办结案最多的庭领导。三是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在妇女党员的带动下,全院干警呈现出你追我赶、人人争先进的好现象。今年1-5月,民一庭受理案件1260件,人均157件,女法官人均184件,比去年人均增加30%,但经过广大干警的努力,实现了结案率66%,调解率50%,撤诉率16%的好成绩。
  第三,改革创新,为弱势群体合理诉求撑起“保护伞”。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贴近民生,为民服务”为己任,积极开展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截至2009年6月底,该院依法为先后为14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弱势群体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近四万元。
  二、“岗内示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1.由民事审判庭女法官组成立巾帼维权岗,利用女法官耐心说法的优势,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女法官耐心说法,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两年来,离婚、抚养纠纷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均维持在56%。
  2.在刑庭设立女子合议庭,专门处理未成年犯审判及回访帮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预防、突出挽救,让更多的少年犯更好的回归社会,对判缓刑的未成年犯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跟踪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3.在法警队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处处体现对人的关怀。法警在工作里外常常接触到妇女儿童,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法警们赋予了极大的耐心和热情,努力营造“人性化”司法环境,推行人性化执行,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促进司法和谐。
  4.在执行局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现。对涉及青少年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快执行”,保证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实现。并将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有效延伸,扩大案件的教育覆盖面和最佳社会效果。
  三、“岗岗互动”,创新法院妇女工作机制。
  2007年以来,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及“巾帼文明岗”。针对这“三岗”特点,该院启动“三岗联动”工作机制,呼吁全体干警在“巾帼文明岗”的带领下多方面、多角度地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落实“青少年维权岗”要求,参与学校普法,针对犯罪年轻化的现状,着重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
  法院充分利用丰富的审判资源,与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建立起“法律实践与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大学生旁听公开庭审、参与审判实践、组织模拟法庭、课堂上以案讲法、典型案件社会调查、上街开展普法活动。仅2008年下半年就有在校学生1600人步入法庭接受普法教育。此外,刑庭李星林庭长还被聘为广西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时常在各个学校开展普法讲座。
  (二)推行“妇女儿童维权岗”方针,参与社区普法,鼓励妇女儿童反对家庭暴力。
  近年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连续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咨询活动,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同时利用“五送法”,即送法到市场,送法到农村,送法到企业,送法到社区,送法到校园,大力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她们知法守法的意识,推动了辖区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开展。
  四、“岗村共建”,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提出的“两手牵,一扶持”要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与金陵镇大林新村结成了“岗村共建”的对子,组织干警投身新农村建设当中,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5月21日,该院妇女维权岗到金陵镇大林新村举办以“城乡姐妹手牵手,科技知识进农家”的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向广大农村妇女宣讲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并发放了节能减排科技宣传资料和妇女维权知识问答,使广大农村妇女了解更多的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村女性的科技水平及维权意识,受到了大林村村民的赞誉。
  五、“岗外调研”,参与社会扶助妇女儿童公益活动。
  除了抓好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审判工作外,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还积极开展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的调研活动,为高效优质地审理案件打基础。2007年以来,该院女干警共撰写了16篇(次)学术论文获得全国、全区法院学术论文评比、广西女法官论坛评比各等奖次。2009年仅上半年,该院编发各类信息简报463份,其中涉未成年人的118份。
  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把参与社会扶助贫困孤残妇女儿童的公益活动作为培养法官和工作人员社会责任感和互助精神的一项举措。该院参与“春蕾计划”扶助失学女童4人;与南宁市明天学校(原南宁市孤儿学校)结对帮扶,开展各类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为贫困母亲、爱心助残工程、失学儿童捐款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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